关于“质疑天价水费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用户: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上的发帖已收悉,我司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提及嘉陵区长宁街一只口径为DN50的生活(非阶梯)总表,户号:1003897,表号:205819。今年八月,该户表后管道渗漏严重,导致水量突增,水费增加。我司工作人员将此情况告知用水人,建议对方尽快进行修复,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但用水人拒绝维修管道,并从八月抄读水费后一直未缴纳水费,我司多次催缴未果。(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城市供水设施维护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
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障水费应收尽收。目前,我司已对该表进行拆除并暂停供水,待用水人缴齐水费及违约金后,我司将尽快恢复供水。(根据《城市供用水合同》第四条 “凡违反供用水合同约定时,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并追收该表所欠水费。”)
特此回复。
南充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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