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件起诉书副本未提前十天送达,便强行要求开庭
第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人民法院院长才有职权驳回律师提出的回避申请
第三!随意驱逐我方辩护律师,剥夺我方律师辩护权
第四!不准许我方律师复制前述开庭的庭审笔录
第五!法院发函给检察院要求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此举行为严重违规,并且充当了第二公诉人角色,行程明显的偏袒和袒护,失去一个法官应该居中审判的职业道德和法官伦理
第六!拒绝证据公开
第七!违法不通知贷款人到庭对证据进行质证
第八!第一公诉人穿着检察院的制服,坐在旁听席审理,而不是站在公诉席上面
第九!案件强行宣判罪名成立,但是却不宣判刑期结果(直到1个月5天后才下达判决书)
第十!审判长楚淞庭后威胁被告人杨某某和我哥(郭晓)的辩护人
第十一!公诉人和庭审人员在案件审理现场均没有佩戴口罩,并且我方律师善意提醒,却遭楚淞法官言语攻击,并带有强烈的个人偏执与骄狂
第十二!四川省达州市国公安系统里面一些干警和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些法官的亲属均有在涉案企业抵押贷款,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和冲突?
第十三!案件性质的严重矛盾,四川车信普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多个地级市均有分公司,均无刑事案件,却被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定性为“黑社会”“团伙犯罪”“套路贷”“敲诈勒索”“诈骗”罪!而在2018年,同样也是这一家涉案企业(四川省车信普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同一种案件情况(贷款人抵押车因为贷款未归还被车信公司拖回达州售卖,以此偿还贷款)同一家法院(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却出现两种版本,上一次是民事案件,一般经济纠纷,车信公司在其他地级市的法律纠纷也都是民事案件,一般经济纠纷。而这一次却定性为非常严重的刑事案件!此案必有问题!
第十四!四川车信普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被定性成黑社会,团伙犯罪,套路贷,敲诈勒索,诈骗,如此按照定性逻辑,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而涉案企业几十名员工均无罪释放,只起诉了4名员工,而我哥(郭晓)只是一名车辆评估师,一名普通员工,却被强行关押2年9个月,强制宣判罪名成立!
以上是我向全网实名举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楚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部内容,请全社会共同见证,到底谁在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