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治发同志: 您好!您反映黄荆至界牌公路改造致房屋受损问题的留言收悉,经我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施工方于2020年8月至10月对黄荆至界牌公路路面进行破碎,破碎至K3+500(房屋前后)时,您要求施工方注意施工,施工方考虑安全原因,作业人员将多锤头破碎改为挖掘机破碎。破碎工作完成至今年年初,未曾收到您反映房屋受损问题。年初,黄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全镇房屋进行排查,您的房屋被定为D级危房,你随即向施工方反映情况并要求施工方对您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施工方与黄荆村委联系后初步判断房屋产生裂痕原因为该房在修建时地基属于在松散土质用块石浆砌,未采用地圈梁处理,地基不稳,产生不均匀下沉。后与您进行多次协商未果。 2021年9月18日,村委再次组织施工方与您进行协调,初步处理意见为对您房屋按照危房改造政策进行上报,村委出资1万元,施工方出资2万元进行补助。后我局电话与您沟通,您不同意处理意见。我局要求施工方再次与您进行沟通协调。 2021年10月6日,施工方再次与您进行协调,在村委的共同参与下,您与施工方签订了处理协议,由施工方出资2万元及部分砂石、水泥,协助您完成新居的修建。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的新居早日完工。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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