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近日,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将受贿行贿一起查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性文件。在贿赂犯罪中,行贿与受贿相伴而生,互为成立前提,需要一同遏制。腐败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提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可见,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一直呈现持续的高压态势,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也在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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