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区高场镇高村村干部李华、罗光臣违法转包土地 廉价处置果树 造成合作社损失惨重纠纷不断 究竟谁是赢家?
2014年8月份宜宾市叙州区乡村农家粮油果蔬专业合作社与叙州区高场镇高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共流转土地338亩用于茵红李种植,当时计划流转一百亩,时任镇长跟我说要流转300亩后才能申请50万的补贴,我想着要节约这么多的成本就下决心同意了。然而在果树栽种过程中并不顺利,通过三次补苗才全部栽种成活,成本大幅攀升,前后投资共计189万余元。该品种见效快,16年开始挂果,17年正式投产,面对一年几十万的土地流转费用确实压力巨大,为此合作社积极申请补贴,然而50万的补贴就是个泡影,后在区林业局仅申请到四万多元补贴全部给到村上用于抵扣流转费,该笔款项是直接打到村主任罗光臣的个人账户上,这也是迄今为止我知道的唯一的一笔补贴,到底还有还有没有冒用我合作社的名义申请到的其他补贴,我一律不知情,只有等待调查结果,在此澄清。 (流转地里长势良好的果树) 起初两年果树还没长高,很多村民在地里栽上了玉米、冬豆等作物,都有图片为证。这些影响果树生长,造成丰产期延后,流转费用给付困难,挨家和村民协商了流转费用暂缓给付,地里的产出由村民自己采收,没想到从此我合作社就没有采收到一颗李子,就变成了每户每年将自己承包地里的李子自行处理以抵扣土地流转费用的事实。事情是这样的,仅仅过了一年,2017年5月8日在我合作社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村干部竟然私自做主将我合作社流转土地中的57亩另行承包给他人。更恶劣的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处于丰产期的果树以30元/棵共计七万多元廉价处理,至今我合作社没有看见一分钱,事后通过法院才了解到这一情况。按照国家的补偿标准处于丰产期的该类果树补偿标准是9000元/每亩,算下来是150元/棵,私自以30元/棵的价格就积极的处理了,而我合作社也没有得到一分钱,这中间的价差去了哪里?要说没有鬼谁会相信? 由于该处57亩的果林属于特色经果林,面积是通过原叙州区林业局验收过,处于林桥沟两边,我合作社如实反映了这一情况,才得已停止继续破坏,果林毁坏已既成事实。正是由于村干部目无法纪私自转包,造成后边接手的业主项目停摆,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而村干部转身就将责任推向了农户,我想问一下没有你们的积极支持,会成今天这个局面?本来是一个给你们脸上贴金的好项目,硬生生弄成一个烂尾工程,难道你们就没有一点责任? (被毁坏果林现状) 同时,修建到青山的快速通道及安置还房小区征用土地共计约20亩的果树补偿也不知所踪。经过该村干部这一番折腾,闹到法院,各方争论不休,至今事情依然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我合作社近两百万的投资相当于打了水漂。 (烂尾项目内现状) 该村干部在知道我合作社是该处57亩土地的业主情况下,不通知、更不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做主,转包给他人,同一块土地重复签订两个合同,擅自低价处理地里果树。在明知新业主要从事的项目与该处土地使用性质相违背的情况下,依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不管,相当于变相将新业主拉进坑,这不是违法是什么? 如果放任地方乱搞,只能让投资者寒心,让那些想在地方发展事业的人泄气,这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背道而驰!发展产业不是简单的引进业主来给基层干部脸上贴金,是应该实实在在的培育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才能成为一个造福一方百姓的好项目。面对风险,基层干部的这种做法无异于落井下石,坑了业主,害了农户,造成各方对簿公堂,皆是拜个别村干部所赐,到头来没有赢家!以上情况完全实事求是,均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还望得到各方足够重视,一起解开这个制约产业发展的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