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小区的停车场涨了,涨了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原本才300块钱一个月, 现在1300块。1300块呀,成都平均工资才好多?很多人拿个三千多,等于停车就除脱了三分之一的工资,这合理吗?
我们小区的业主在麻辣社区投诉,结果政府部门给我们回复说,说停车场属于开发商,产权也是开发商的,属于他们自己的市场定价。这等于是说,他就算涨到5000块也不违法。
但是这个合理吗?你当初卖房子的时候,是说的停车费300块,结果我住进来了,你涨了1000块,这不是棒老二抢人吗?再咋个也算是欺诈吧?如果你一开始就说是1300块一个月的停车场,劳资会买你的房子吗?
现在涨到1300,业主根本没得选择,因为自己的房子就在这里,我不停这儿停哪儿?业主没有选择权的事情,就不能算是市场经济自由定价,要有得选那才能够市场定价。我房子买到这儿起了,你码到我不会搬走,停车费想涨好多涨好多,政府部门还撑腰,说他可以随便涨,随便收。
哪里有这个道理?
我搜了一哈,原来今年以来已经很多小区停车费涨价了,有的甚至涨到了1500一个月,而政府部门都是帮物业说话,统一回复说是市场行为。这也太黑了嘛。一个月1500的停车费的话,一年光是小区的停车费就是1.8万块, 再加上上班的地方再收个几百块一个月的停车费,大家还怎么活?
这个已经是明明白白的垄断,业主一点点反抗的能力和机会都没有,每次都是市监局在回,完全没用,这个应该是发改委管的吧,发改委能不能给个说法和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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