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受贿与行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让行贿的“毒瓜”付出应有代价。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再次表明我党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决心。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的具体举措。 大量案例表明,一些行贿者之所以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除了利益驱动外,其中的重要原因之总认为反腐败斗争的对象主要是受贿者,行贿者只要不是公职人员,就没有什么风险,即便查实了也无需付出代价,在一次行贿中尝到甜头后,就变本加厉、肆意妄为,以行贿作为敛财的捷径。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因此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行贿人员的惩戒,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共同维护法治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推动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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