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管理中心《大渡河大桥至杜家场10组堤防工程、金灯村老江坝堤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渡河大桥至杜家场10组堤防工程、金灯村老江坝堤防工程
二、建设单位: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安谷镇杜家场村、金灯村内下游岷江河心岛和岷江右岸杜家场段堤防
四、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1.09.29-2021.11.02)
联系人:王庆国
联系电话:1598338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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