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现就你于2021年10月1日的《出租车绕路拼客,下车要求客人按照打表价格付》回复如下:
一、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项之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需经乘客同意后方可搭载其他乘客。
二、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须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
三、我局就你所反映的问题专门成立两个稽查中队(其中一个中队负责对火车站场的出租车进行秩序管理,另一个中队负责对城区内的巡游出租车进行秩序管理),针对出租车行业存在的乱收费、拒载、随意拼客、拒短拉长等问题进行日常稽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格依法实施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三、感谢你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收费、服务态度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维护正常客运秩序。
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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