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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拍成都] 四川绵阳刘辉与北京京平律所纠纷周年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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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京平律所的决策者,你们多次收到本人的信件后不理不睬,面对举报和处罚你们为何还如此傲慢?!

               赔偿申请书
      ——刘辉与律所纠纷周年记(二)
  文/刘辉
  申请人:刘辉,男,汉族,1970年4月21日生,身份证号码:510702197004210471,户籍地: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科教创业园区大包梁新村1组。
  被申请人: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赵健,主任(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联系电话:010-637978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寰太大厦17层


赔偿请求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库建辉、李利律师在代理申请人案件期间未尽职尽责,责令代理律师向申请人书面赔礼道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律所承担对申请人予以赔偿的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征收(拆迁)补偿纠纷,2016年6月21日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平所)签订征收(拆迁)专项委托代理合同【京平合字(2016-356)】,京平所指派库建辉、李利律师为该案委托代理人。律师在代理申请人案件期间多次开庭不出庭,该提起的法律程序不提起,提起后的程序不持续跟进,合同满两年,代理律师单方弃约被我拒绝……如此这般代理律师有违京平所的执业理念,有违律师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底线,也是对申请人极度不负责。因此申请人向京平所进行投诉,因投诉无果,2020年2月24日申请人向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海淀律协)进行投诉,3月5日海淀律协立案审查,10月14日海淀律协将案件初步审查意见报送至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2021年4月23日市律协就本案召开了听证会。
  经过北京市市区两级律协一年多的调查、评述和认定,2021年6月15日市律协就本案制发了红头文件《处分决定书》【京律纪处(2021)27号】。该《处分决定书》大致内容:1、被投诉律师在事先未征得投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参加庭审的行为,构成不尽责;2、被投诉律师违反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违反了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被投诉律师存在违规行为,构成不尽责,应给予相应的处罚;3、给予库建辉律师训诫的行业纪律处分;4、给予李利律师训诫的行业纪律处分;5、向京平所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6、投诉人要求被投诉律师书面道歉,对其损失予以赔偿的投诉请求不在本会受理范围,建议投诉人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2月24日申请人向海淀律协投诉京平所及代理律师,因迟迟未得到回复,10月5日申请人向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继续投诉京平所及代理律师,10月16日海淀区司法局作出《答复书》(京海司律投【2020】14号),申请人对该《答复书》不服并依法提起行政复议,2021年3月17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京司复【2020】154号),该《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被申请人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于2020年10月16日作出的京海司律投【2020】14号《答复书》违法。”
  因问题未得到解决,2020年12月1日申请人向北京市海淀司法局邮寄《查处申请书》,要求给予京平律所及代理律师行政处罚,2021年2月2日海淀区司法局作出《答复书》(京海司律投【2020】18号),其中一段:“我局认为出庭是公开审理诉讼案件中代理律师的核心工作,尽管事后委托人对代理律师出具的开庭法律文件有认可的意思表示,但通过出庭的方式积极参与庭审,是执业律师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的体现。对此,本机关将向本案代理律师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规范执业建议书”。此段内容明显有袒护京平所及代理律师的嫌疑,但也从侧面证实了京平所与代理律师的不尽责(因申请人对该《答复书》不服,已依法提起了行政复议与诉讼,此案还在审理中)。
  综上,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2021年2月2日作出的《答复书》与北京市律协制发的红头文件《处分决定书》确认了代理律师在代理申请人案件期间未尽职尽责,京平所也未尽到监管的职责,现申请人再次请求京平所责令代理律师向申请人书面赔礼道歉。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四条:“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据此,申请人现向被申请人申请赔偿,望被申请人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后记:
  至去年申请人公开发表《四川绵阳刘辉与北京京平律所纠纷周年记》(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990541-1-1.html),现又过去一年多,鉴于京平律所的态度,本人万般无奈续写了本文。        依据北京市律协《处分决定书》及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 8月25日申请人向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邮寄《赔偿申请书》,8月27日律所主任赵健签收。8月29日申请人向代理律师库建辉发微信也未回复,8月31日申请人多次拨打京平律所电话:010-63797888,要求对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给予书面回复,现已过去一个多月仍无人与申请人联系,也未给予书面回复。京平律所的决策者,你们多次收到本人的信件后不理不睬,我弱弱地问一句,面对举报和处罚你们为何还如此傲慢?!






相关证据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2020年2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签收申请人邮寄的《投诉书》复印件
  3、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作出《补证通知》【(2020)海律惩戒第015号-1】
  4、2020年4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郭大哲签收申请人邮寄的《投诉书补充证据》
  5、2020年10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签收申请人10月5日邮寄《投诉书》复印件
  6、2020年10月19日申请人签收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10月16日作出《答复书》(京海司律投【2020】14号)复印件
  7、2020年12月15日北京市司法局签收申请人12月13日邮寄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复印件
  8、2021年2月20申请人签收北京市司法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京司复【2020】154号)复印件
  9、2021年3月21日申请人签收北京市司法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京司复【2020】154号)复印件
  10、2020年12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签收申请人12月1日邮寄的《查处申请书》复印件
  11、2020年12月11日申请人签收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12月9日作出的《投诉受理通知书》(京海司律投【2020】           018号)复印件
  12、2021年2月5日申请人签收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2月2日作出的《答复书》【京海司律投(2020)18号】复印件
  13、2021年4月10日申请人签收北京市律师协会4月9日作出的《听证会通知》【京律协立(2020)第100-1号】
  14、2021年4月2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签收申请人邮寄的《致北京市律师协会听证会通知的回复》
  15、2021年6月15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作出《被投诉查处结果告知书》【(2021)27号】复印件
  16、2021年6月15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作出《处分决定书》【京律纪处(2021)27号】复印件
  17、2021年 8月27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健签收《赔偿申请书》邮单及物流信息跟踪截图
  18、2021年8月29日申请人向代理律师库建辉发微信截图
  19、2021年8月31日申请人多次拨打京平律所电话截图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1.jpg

    附17、2021年 8月27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健签收《赔偿申请书》邮单及物流信息跟踪截图
          附17-1.jpg              附17-2.jpg

    附18、2021年8月29日申请人向代理律师库建辉发微信截图
       附18.jpg

    附19、2021年8月31日申请人多次拨打京平律所电话截图
       附1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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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维权人,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在推动社会法治的进步。

发表于 2021-10-1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曾经的客户你们都搞不定,还想搞定天下悠悠之口吗?

发表于 2021-10-1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在代理期间多次开庭不出庭,该提起的法律程序不提起,不跟进,使原告无法得到公平正义的判决,被投诉律师擅自不参加庭审的行为构成不尽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所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到司法局投诉。对无良律师的纵容,就是对善良的亵渎!

发表于 2021-10-4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岁月是有痕的,未来是由现在创造的。你看过的书、经历的事、走过的地方、做出的努力,都会悄悄影响你、改变你。请珍惜每一个机会,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见证一个不断成长的自己。

 楼主| 发表于 2021-10-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向律所投诉代理律师得不到解决,不得已向相关部门投诉律所已过去二年多,京平律所仍不理不睬。是可忍孰不可忍,京平律所你们把曾经的客户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还放在眼里吗?如此态度让所有信任你们的客户与你们的行政主管情何以堪!!!

发表于 2021-10-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思维方式和应对方法截然不同,面对任何挑战和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它、战胜它,将会成为很好的社会阅历,今后遇到了更艰难的挑战,你可以从容应对,变得越来越强大!

发表于 2021-10-8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的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与其逃避负重,不如主动迎战,这样起码,我们还能掌握主动权,有跟命运叫板的锐气。

发表于 2021-10-9 0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9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之所以看不到黑暗,不是因为没有黑暗,而是因为,已经有人竭尽全力地把黑暗挡在了你看不见的地方。

发表于 2021-10-11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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