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企业应捐资设立文物保护志愿者基金 重龙山人提出《资中文物保护志愿者基金管理办法》(建议稿)
资中文物保护志愿者基金管理办法 (建议稿)
第一条 资金来源 资中文物保护志愿者基金由各企业共同捐助。 管理 资金由志愿者组织自治管理。建立明晰账目。 使用 设立出纳、会计。 第二条 资金预算 根据考察项目立项 内容包括 志愿者队伍建立 ¥10000 培训 ¥4000 统一服装、装备 ¥4000 每个月基本补贴 ¥1000/人 项目补贴每次 ¥1000/人 伙食车费通讯 饮水雨伞 ¥1200/次 采访费用 ¥100/人(给当地人) 文物采购 ¥1200/次 摄影 ¥600/人 记录 ¥300/人 拓片(含物品) ¥300/人 资料整理 ¥300/人 编辑 ¥400/人 校对 ¥200/人 刊物发表每次 ¥1000(给刊物) 第三条 收益分配 报告被政府采纳奖励的,奖金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出书稿费,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获奖论文,奖金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转载稿费,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参展参赛,奖金按照区别依照比例分摊。没有明显差距的,一律平分。 第四条 内部制度(略) 第五条 激励机制(略) 第六条 惩戒措施(略) 第七条 培训制度(略) 第八条 选举(略) 第九条 议事规则(略)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条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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