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安岳县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拟更改我小区“地中海印象”名字。首先我们地中海全体业主给予全面配合和支持。但是见于目前地中海小区情况复杂又特殊,我们全体业主请求更名暂缓,请求原因如下:
1.文件内容及精神只是一个引导性文件,早在2014年就已出台,倡导拥党爱国,规范使用小区名称,并未强制执行,更加没有强制到某地某名必须改。
2.地中海整个小区业主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拿到手,以及地中海小区所在的成都仁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2013年开始交房进入至今的不作为,和内部高层管理者贪污截流业主物业管理费,没用于物业管理,导致地中海物业管理完全丧失,小区长年污水横流,乱象繁生。虽说目前仁邦物业正在着手完善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但2021年以前长达8年的不作为跟业主产生的矛盾纠纷尚未处理完成,目前业主正在请求政府部门处理当中。所以我们要求更名暂缓,待小区业主产权证下放到手,以及与仁邦物业服务不作为纠纷处理完成后再行小区更名,业主们给予完全配合和支持。
3.此次安岳县强制性要求就只改地中海小区和莱茵春天小区,实在让人怀疑内部是不是有猫腻?为何中韩,中迪,博尔,伯客小镇,菲美斯,麦当劳肯得基不改?怀疑理由如下:
我们地中海小区所有人接房的时候与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个红颜色的前期物业服务手册,此手册在被成都仁邦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时,被起诉的业主以此手册当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举证答辩时,就是被仁邦物业推翻了的,推翻理由就是我们业主手中红色物业服务手册上写的本案地址位置普州大道南侧某段某号,而我们所实际居住的地中海位置是位于柠都大道西段某段某号,他们说地址不符,就不予以认可我们手上这个唯一合同,说合同无效。而安岳县人民法院居然就因为地址差异而认定我们手上这个红颜色前期物业服务手册无效。于是乎仁邦物业就拿出一份神秘的合同,此合同是仁邦物业跟荣新公司所签,已过期,无法提供原件,此合同明显事后造假,文字当中能明显看出有动手脚露之处。更神奇的是此合同是在业主被起诉了,业主在法庭上万般要求,多人要求后才看到的,是仁邦物业跟荣新集团签的,里面有几条义务很神奇无比,比如其中一个是物业公司提前预测到地中海消防验收会不合格,于是里面就有一条是这样写到,大概意思就是业主不能因为房屋综合验收不合格而拒绝交物业管理费,因为这明显是一个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他们还在后面加了一条,大概意思就是,以上内容是在跟业主沟通后,业主是认可并同意的,并用黑色字体进行标注的。然后安岳县人民法院居然也说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同真实有效。
所以一旦地中海小区从官方更名后,往后地中海业小区主跟荣新公司以及仁邦物业产生纠纷需要打官司时,我们目前手中所有合同票据全是地中海字眼,主体名称发生变化后,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的,即便受理,那么是不是又会出现荣新公司和仁邦物业又以地名差异,前后不一致,进行推翻辩驳案件事实呢?因为法院只看证据不讲前因后果。这一切你们政府各级谁敢保证?所以业主的担忧完全合理,要求不改或等产权证办理完成和纠纷处理完成后再改实属正当,请各级政府部门同意! 谢谢! 地中海全体业主 202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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