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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hywq67

[群众呼声] 岳池成果农贸市场把地下仓储间改为商铺高价销售,受骗群众苦不堪言 联名投诉[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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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7 21: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悠我们买门市,成了库房,谁能帮帮我们呀

发表于 2021-10-7 21: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7 22: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我们的血汗钱,黑心开发商,不作为的各大部门,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我们老百申冤

发表于 2021-10-7 23: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被骗了三十万,如果政府不 解决,最后一招就是鱼死网破!

发表于 2021-10-8 01: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心开发商,害苦了业主。希望有关部门有所作为,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1-10-8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已转交相关单位处置。
                                                        岳池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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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8 20: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克平,一家人都不是好东西,不得有好结果,我一直在外面,都不晓得把我们骗的团团转。

发表于 2021-10-9 00: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心太黑,虚假宣传欺骗老百姓,老百姓的钱就这样被骗走了。

发表于 2021-10-9 10: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来管管岳池这些官商,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1-10-9 22: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包青天大老爷,请您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谢谢!

发表于 2021-10-10 19: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岳池开发商把岳池县有关部门买通了,都不作为,我们上访也没人管。

发表于 2021-10-13 08: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老白姓花了那么多钱,买一个摊位,实际只有5个平方,收了我们十三万,还告诉我有几个平方的公摊面积,这不是很黑吗?老百姓的冤向谁述,没有一个政府部门的人来解决,他们都在忙什么?

发表于 2021-10-13 09: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是什么部门,在岳池县有哪个相关部门为老百姓做过实事?

发表于 2021-10-2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成果农贸市场项目设计方案于2014年12月29日经岳池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第56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7月15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负一层规划为戊类库房,负二层规划为车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网签等手续。2018年8月8日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建设项目竣工备案。
经现场踏勘,该项目规划设计为4层,现状为4层。该项目1-4层现处于建筑内部装修装饰状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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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岳池县“成果农贸市场”项目于2015年12月24日办理预售许可后,开发企业陆续以预售和现房销售的形式对外出售房屋,在出售时不仅与购房业主签订了网签备案合同,同时还签订了补充合同(网签备案合同与规划一致都同为仓储、补充合同则为商铺)。关于合同签订的问题,一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二是商品房屋合同买卖是民事法律行为。三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岳池县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建议组织买卖双方再次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岳池县人民法院起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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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感谢您的留言,现将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岳池成果农贸市场系岳池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岳池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规划用途为“戊类库房”的岳池成果农贸市场的负一层房产,修建为农贸市场,并以“商铺”、和“摊位”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销售。
      岳池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该公司修建成果农贸市场的修建图纸。该图纸设计明确载明岳池成果农贸市场负一层为农贸市场及设备用房,与其在住建部门备案的修建图纸一致,宣传单上也对岳池成果农贸市场的负一层房产性质表述为“商铺”、“摊位”,且购房合同图纸上也注明该房产是“商铺”、“摊位”,即宣传资料载明的房产性质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图纸、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交付给购房者的标的物均一致,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构成虚假宣传。
      针对您反映开发商向我局进行设计图纸备案的情况,根据县级部门职能职责,房地产开发商未向我局备案房产设计图纸,且不需到我局进行设计图纸备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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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认真看合同等,交了钱签了合同出现问题,就麻烦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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