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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县社书记三次鉴发批示,等于零。县供销社三次推诿,稿形式主义,至今打太极[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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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和单位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书》。约定,单位缴纳养老金,失业金,医保,等。单位强加到职工缴纳,单位严重违法。应赔偿职工经济补偿金及双倍赔偿金。合同沒到期,单位随意乱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间长达一年零十个月,应赔付职工两倍以上的补偿金及赔偿金。二,单位于2020年已给本人补缴了养老金。请问县供销社,单位给本人出的文,是有效文吗?还是无效文?三,单位伪造本人挂号信件,收信人。纯属冤枉陷害申诉人。四,企业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申诉人从参工之日的经济补偿及违约金和赔偿金。(附件有企业的财务清单丶劳动合同书丶2001年给本人出的文、2020年1月6号给申诉人补缴养老保险单一份)申诉多次,至今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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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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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学斌网友:
      你好,你于2021年10月8日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发帖反映的“ 县社书记三次鉴发批示,等于零。县供销社三次推诿,稿形式主义,至今打太极”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先后于2018年10月19日、2019年8月7日、2020年1月31日三次递交信访诉求,我社收到后,高度重视、深入调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就你诉求的事项于2019年12月31日会同县人社局、县劳动仲裁、县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议进行研判,且你本人也参加了会议,对三次信访诉求事项先后2018年12月17日(通供发〔2018〕79号)、2020年1月22日(通供发〔2020〕7号)、2020年4月15日(通供发〔2020〕29号)作出处理意见并送达你本人。
      2021年6月19日,我社收到孙辉书记批转的关于信访人何学斌同志的“申诉书”后,县供销社党委再次组织专人调查核实,认真梳理相关政策,于2021年7月12日会同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劳动仲裁委、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处理意见。2021年7月20日,县供销社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与你本人再次座谈,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而详尽的政策宣讲、解释,且通报了相关处理情况。我社于2021年7月21日将最后处理意见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已报送给县委。
       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你对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再次建议,你通过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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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8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哪个县的呢?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6 22: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29 20: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3-8 1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3-9 17: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4-28 17: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证明县供销社腐败啊,至今推责

发表于 2022-4-2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5-5 08: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22-5-16 18: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5-16 18: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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