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春节又近了,在外的农民工又有回家过年想法了,即将摆在面前的问题是如何结清农民工资,让其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过好年。
农民工工资怎么发放?如何能按时发放?一直是困绕各级政府难题,特别是到年关。如何破解农民工工资拖欠,各级人民政府也想尽各种办法,但是成效就是强差意愿,不如人意。
目前江苏尝试设置有效运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产生费用支付。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委托总承包单位统一代发农民工工资,总承包方设立农民工帐户支付管理有效机构。专门支付管理帐户资金,确保农民工利益。
具体执行办法:分包单位当月底,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月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根据资金总额统筹资金到位,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准时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这样的支付工资方式最大利益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外出务工不再流汗流泪再流血,一年到头拿着工资欠条四处哭诉无门,也解决了各级政府为农民工劳资问题作出的调解奔波烦恼,农民工资帐户设立开创了政府办实事真正可行办法,是切切实实急农民工所想,真正在为农民工办正事!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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