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区物业管理无资质,挂靠别人的物业公司,一个6O多岁的老太婆,不懂管,不会管,没有管理能力和水平,只请了几个7O岁左右的保安和7O岁左右的老太婆保洁,请一个女人收物业费,其它的事情都顺其自然,靠的是社会关系和资源稳座小区物业管理宝座。要提升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主要靠物业管理公司懂管,有管理水平才能提升质量,还要有一个公正无私抗腐化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该由本小区全体业主开会集体选举产生,不应该由谋人授意或谋几个人自已私自成立,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变为合法化,强加在业主头,这样的业主委员会违背人意。建议在物管法修改时请注重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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