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大石南路33号戎科院加装电梯违规”的问题,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戎科苑业主于2018年12月启动既有住宅业主自主增设电梯工作,2018年、2021年两次召开由区军休中心、社区和小区业主参加的增设电梯动员会,成立增设电梯服务小组,为小区业主增设电梯服务。在电梯服务小组组员处了解到,2018年11月和2021年8月增设电梯前,为了解决电梯用电问题曾向部队打过报告,部队领导和机关口头明确表态支持老干部自主增设电梯。2021年6月,戎科苑小区2栋3单元业主按照成办发【2021】2号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6月12日向社区提出备案申请,该单元参与表决的房屋产权人向社区提供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社区在公示前咨询部队管理保障处,部队管理保障处认为干休所业主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是否增设电梯由业主自愿。2021年6月12日社区在院落张贴公示,公示期内本单元房屋产权人书面实名提出反对意见。按成办发【2021】2号文件规定,公示期内,如有人反对,街道和社区组织双方调解。此次增设电梯是业主自主增设电梯,街道和社区是按文件要求组织申请方和反对方双方进行调解,社区和街道搭建平台进行3次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浆洗街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就增设电梯中部分争议问题咨询市、区住建交局,并在2021年8月5日浆洗街街道办事处去函部队,咨询存在部分争议问题。部队管理保障处于2021年8月12日就相关问题答复浆洗街街道办事处。戎科苑业主自主增设电梯的申请,期间社区未出具自主增设电梯的意见,在组织双方调解时,部队从口头和书面回复都表示“戎科苑小区住房属自有住房,由住户出资购买并拥有住房全部产权,不属于军产住房,2014年前办理了国土证和产权证”。街道办事处已针对部队答复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街道、社区在9月1日收到上级部门答复,9月8日街道、社区再次组织申请方和反对方双方进行调解,会上通报相关情况,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并社区将调解情况上报上级部门。9月17日经街道同意后,社区依照成办发【2021】2号文件规定为2栋3单元出具自主增设电梯的意见,并将相关资料抄告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大石南路33号2栋3单元自主增设电梯过程中,严格按照成办发【2021】2号文件的规定,在市、区住建交局和街道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没有违反成办发【2021】2号文件的规定,该院来信人张万秀反映问题不属实。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浆洗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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