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地国地资局领导。房屋申批人:王华英。实际建房人:一个外迁户口二十几年的何明维。成功建房居住。究竞这中间是什么密秘,是谁在做违规违法的欺骗,欺诈政府行为。是谁挑战法规法律,我不懂法规法律,我只想问问你们当地主管部门的人,给我那么一个小小的回复,你们村镇,父母管,为民做主,秉公执法,教教我们怎样懂法,知法。守法。并且维护我们社区居民的合法利益!(何明维一个外迁人员冒名顶替成功建房系他本人修造并成功入住娱乐社区。全社区老百姓皆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当地主管部分正面回答此事。别人家的附属设施用地石板地坝被何明维违规建房占为己有。并私自打上水泥地坝。改变了(别人家)原有附属设施用地的原貌。还被你当地主管部门认为:理所应当合规合法。就这是你当地国土主管部分的行政作风。你在为谁服务?为广大老百姓的服务?还是为个人服务?典型的强盗逻辑思维!再次强调不是何明维家附属设施用地。懂没?他私自侵占打上水泥地坝用栏杆围上。占为己有!在你们国土资源部门居然会是会合法的。按照你们主管部门逻辑思维小偷偷了别了的钱自己用。也没改变使用性质。小偷不算违法犯罪嘛?望你们及时改变工作作风。做一个为大众老百姓服务的行政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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