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7日下午,本人带小孩乘坐石子到大竹的客运班车,因小孩才11岁,身高1.4m,符合购买半票的资格(当时车上也无其他满足购买半票的儿童),当向售票员说明情况后,售票员不但不不同意,还恶言相对,说是几十年来都是收全票,没有半票这一说,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在公路、水路客运领域已经建立了兼顾年龄和身高标准的票价优待机制,先后印发了《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规【2020】6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儿童提供免费乘坐客运班车或者客票半价有待(9座及以下客车除外)。其中,客票半价优优待儿童的范围为6-14周岁或者身高1.2-1.5m,满足年龄或身高二者之一的,均可享受相关优待。
不知是某些行业主管部门未对从业者进行法规政策方面的宣贯还是部分从业者利益熏心,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以自我为中心,肆意践踏适龄儿童的合法权利。在倡导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而努力的今天,连儿童出行最基本的优惠都得不到保障。希望有关部门给出明确答复,适龄儿童是否可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免票或购买全票,若公交客运从业者拒不执行,是否有相关的处罚措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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