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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 “商标注册中关于服务分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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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9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过商标的朋友都了解商标注册前需要确认商标的具体注册类别,那么具体的商标类别我们应该在哪里去查看呢?商标注册中关于服务的分类原则又有哪些呢?下面跟成都中络智和知识产权公司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商标的分类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给出了大致的商品和服务的分类原则,可供商标申请人直接查阅。一般来讲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大致所属范围的一般性名称。所以如果要确定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就需要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如果某一服务按照分类表(类别表、注释和字母表)无法进行分类的话,那么可以以下列说明为各项可行的标准:
1)服务原则上按照服务类类别标题及其注释所列出的行业进行分类,若未列出,则可以对比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类似的服务分类进行归类。
2)出租服务,原则上是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同一个类别(比如出租电话机,分在第三十八类)。比如租赁服务与出租服务相似则应该采用相同的分类原则。但融资租赁是金融服务,分在第三十六类。
3)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物归于同一类别,例如运输咨询(第三十九类),商业管理咨询(第三十五类),金融咨询(第三十六类),美容咨询(第四十四类)。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这种服务的分类。
4)特许经营的服务原则上与特许人所提供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例如,特许经营的商业建议(第三十五类),特许经营的金融服务(第三十六类),特许经营的法律服务(第四十五类))。
以上就是成都中络智合知识产权公司大家整理关于商标注册中关于服务分类原则的新闻资讯,至于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网站资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关于知识产权疑问,欢迎咨询成都中络智合知识产权公司,我们会有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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