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化设置,人性化审判。推进少审工作系统化,细化明确“快审理、快归档”机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现20日内审结,档案室7日内完成归档的快速工作机制。落实专人管理、专柜储存的特殊封存制度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特别是低龄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罚,判处缓刑37人。推行“圆桌审判”方式,从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街道等单位聘请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士担任特邀陪审员,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庭审帮教。
二是情感式教育,个性化帮教。法官与法定监护人、公诉人、辩护人、团委、社区、学校等配合,围绕庭审开展帮教。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主审法官根据每名未成年犯的情况分别进行登记,建立帮教档案,制定回访计划,实现了对未成年犯的规范化、常效化帮教和管理。实施“判后回访”机制,不定期深入到家庭、学校、辖区派出所、社区,采取座谈、电话、书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回访帮教80余次,构筑从家庭、学校到社会的三位一体帮教网络。
三是联动式机制,全方位维权。主动加强与公、检、司及团市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召开预防青少年犯罪及违法青少年矫正帮教工作座谈会,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维权工作进行调研,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对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不论案件大小,一律快审快结。2019年以来,审结未成年人案件23件。
四是预防型服务,多元化普法。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坚持每年安排业务部门庭长、副庭长兼任近20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每名法治副校长每年到校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法治讲座。共深入学校进行法治授课67次,组织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74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与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院校共建活动,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隆昌多所中、高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寒暑假定期与妇联携手组织“庭审观察员”儿童职业体验活动。2019年以来,开展少审法治公益活动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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