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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新闻] 新“杀猪令”实施,年猪是不是就不能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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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杀猪令”实施,年猪是不是就不能杀了?

内江官方回应:自养自食不受限制,上市销售需办手续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洁

“今年是不是不能杀年猪了?”

“真的还是假的?”

“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了。”

……

11月2日,有市民找到记者了解杀年猪相关情况,希望得到官方答案。

“我们还能不能杀年猪自己吃?”“还能不能杀猪去卖?”“要杀猪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冬季临近,天气逐渐变冷,眼下,人们陆续开始灌香肠、腌制腊肉,杀年猪的习俗紧跟着被提上日程,但随之而来的疑问也不少。

记者采访得知,不少市民网友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据了解,该《条例》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杀猪要遵循什么?还能不能自己杀年猪?……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内江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科长张强介绍,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了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信用档案,并明确进入市场流通的猪肉必须是在证件齐全的定点屠宰场点完成屠宰。

而针对网友和群众提出的能否杀年猪的疑问,张强表示,根据《条例》来看,群众或养殖户的自养自食不受限制。“举个例子,一家人养了一头猪,准备过年杀着吃。杀好了,自己吃或者分送给亲戚朋友吃,是可以的。”而如果杀好的猪肉拿去卖,也就是要上市场销售,那就不行了。

“猪肉销售必须经检疫合格并在定点屠宰场点屠宰才能进入流通环节。”这也就是说,如果要自己杀猪去卖肉的话,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检疫手续并在定点屠宰场屠宰。即,把猪送到乡镇的畜牧站检疫点,在经过专业检疫人员检疫合格之后,取得产地检疫证明,再送到手续齐全的生猪屠宰场点屠宰,最后经肉品检疫和质量检疫后盖章就可以上市销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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