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阳县小天地垃圾堆放场封场治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阳县小天地垃圾堆放场封场治理项目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天地坝镇金阳县小天地垃圾堆放场,场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N103.247055°、E27.681960° 建设单位: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内容:项目在金阳县小天地垃圾堆放场原址(现状堆放场东南侧)修筑垃圾坝,并建设垃圾防渗系统、垃圾渗滤液导排系统、垃圾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封场覆盖系统、绿化与植被恢复系统等配套设施;同时将金阳县小天地垃圾堆放场内遗留的实际现有约5.59万m3生活垃圾全部转入该区域进行覆土填埋。项目封场填埋面积约9300.00m2(约13.95亩),绿化面积3.5万m2。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田渺 联系电话:1778420475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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