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10月18日,住建局在本论坛“蓬安金色东华小区收费停车费的问题”一文中回复: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关于规范全县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及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现在正待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后,立即在我县全面施行小区地下车位出租、临停费及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建议价格。(如图1)
二、2021年11月6日,“蓬安全搜索”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蓬安凤凰锦绣小区的广大业主请看:关于小区的相关文件来了,请浏览》的文章,称11月5日蓬安相关人士向蓬安全搜索发来了蓬安凤凰锦绣小区的相关文件,请广大业主浏览。(如图2、图3)
于是乎,重点来了,矛盾出现了: 2021年10月18日,住建局回复称《通知》正待领导批准,还未正式印发。但是你们看图3,该《通知》成文日期是2021年3月19日。 明明3月份该《通知》已经印发了,为什么住建局在10月声称该《通知》还在送审??真的是把执政当成儿戏!!
三、另外,再反应以下情况,希望住建部们给出回复!!
凤凰锦绣小区,无论是物业服务、小区配套还是地下车库一下雨就出现“水帘洞”的情况,都无法达到正常使用的条件,也完全赶不上紫苑、亿林龙城、碧桂园等小区,凭啥收1800元/年的地下车库停车费?政府部门监管的职责在哪里?中庭的水景园林最终变成了足球场,政府部门是如何审批的??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哪里?真当凤凰锦绣的业主傻??真当我们蓬安人民傻??《通知》中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车位租售价格时要坚持三个不高于”,凤凰锦绣这种低档次小区的三个不高于体现在哪里??政府部门把出文时间都没搞清楚,那在制定文件时,真的就实事求是了吗?(如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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