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反映蓬安县金鸿山水城小区 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回复
“扈锥恭”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论坛发帖反映“蓬安流氓物业你何时才能不流氓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关于小区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态度的问题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实。我局已责成服务于“金鸿山水城”小区的南充茂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小区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教育培训,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二、关于小区收费的问题
蓬安县“金鸿山水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于2018年12月27日金鸿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南充市公开招投标,经南充市专家评选,最终南充市茂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物业服务费中标标准:按二级服务标准,高层住宅:1.5元/平方米/月,多层电梯洋房:1.5元/平方米/月,商业:1.8元/平方米/月。 2019年1月28日经原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中标备案,2021年3月5日蓬安县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局以正式文件复函“金鸿山水城”项目物业服务费等级及收费标准。根据以上资料,我局认为:服务于“金鸿山水城”小区的南充市茂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取小区业主物业服务费标准是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三、 关于小区卫生的问题
经核实,我局已责成服务于“金鸿山水城”小区的南充茂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同时要加强管理,积极为小区业主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干净卫生的小区环境作出应有的责任担当。
感谢您对我局物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如您还有什么需要向我局反映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请您拨打0817—8639912与我们联系,让我们携手为共建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小区和谐和文明城市建设而努力。
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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