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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政法教育督导组:实名告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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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欧永辉,电话18981048633,我再次与悲愤的心情向您们实名举报:今天接到一位自称四川高院法官的电话,说是督导组安排复查我的案子,也就是我实名公开向政法教育督导组举报仪陇法院彭华采信伪证枉法判决的案子,总结了一下电话交流的情况与及我的理解:1:这是告地状(我第一次知道这是告地状),我们会向四川省教育督导组汇报,你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多次欺骗上级有关部门)2:事实证据不重要,检察建议也不重要,房产交易房产所有人签不签名同样不重要,随便找个人签上房产所有人的名就可以了,法院判案是综合各方面经过逻辑推理办案,(是不是有关糸,是不是本地人,是不是普通老百姓,普通百姓是没有话语权的)所以你反映的情况不属实,3:由此我理解,彭华是罗庭礼的保护伞,法院为彭华站台背书是大保护伞,对于这么大的一个保护伞,没有话语权的普通百姓来说是没话语权的。4:国家的法律,铁的事实,检察监督对于案子来说是不重要的,我们法院判案是依逻辑推理,法大是大不过法官的嘴的!!!5:按此逻辑推理,法律也该修改了,字随便找个人签法院就认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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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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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1 03: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以前我们法院认为那个字是你签的,所以我们要那么判,现在不说这个了,我们经过逻辑推理你是在现场你同罗是有交易的,我说我有罗和我都不在现场的证据,也是罗自已在给陈科的报告中说的,这个我们就不看了,别人签你的名字也合法的,(全程无视检察建议书及不是我本人的签名,指鹿为马我无语了!)。

发表于 2021-11-11 2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 /:strong 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假的真不了,正义不是不来,只是迟早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2 05: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坦率地说我对法院很失望,法院是个讲理讲法的地方,此案已经很清楚,检察院建议书也说得很明白,此所谓的交易与房产所有人,也就是我,没有关糸,经过这许多年法院终于承认收条不是我写的字不是我签的,钱不是我收的,这是一个进步!但是法院又说了,虽然字不是你签的,但我们依据此据判的仍是正确的(見仪陇法院的回复及高院电话的回复),现在不说签字收钱,现在说你本人是在场的(检察院建议书中指出不在场,与我本人无关,又罗庭礼给陈科的报告中说双方都不在场)你在场,别人可以签你的名字合法的(我一个中专生正当壮年,还需一个没什么文化80多岁的老人益签我的名,真是笑话),还合法,真真是强词夺礼,第一次强说非说是我签的名并收了钱,这个立不住了,这次又强说我在场,我请他们出证据或者我出示我不在场的证据,电话中不同意,反正就是你在场(这是他们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证实了的,也就是我举报的彭华),由此证明,法院就是最大的保护伞!!!还有教育整顿小组指示他们查,他们也据此向上面汇报(违背事实,违反法律),整顿小组是听他们的还是我一个小老百姓的实名举报,我很茫然,太难了,保护伞太大了!!由此我真的觉得中央搞教育整顿太有必要了,在我们四川抱团司法腐败太严重了,高院都如此,不知四川其它法院也是不是这样,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寒心啊,中央下这么大的决心,四川司法腐败的盖子仍揭不开,前景堪忧,老百姓无望!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2 07: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狸牧歌 发表于 2021-11-11 20:24
/:strong /:strong 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假的真不了,正义不是不来,只是迟早

谢谢关注!法院是讲理讲法的地方,但我对他们很失望,仪陇法院第一次判决是依据那个收条,非说是我签的字,几经努力,检察院经过调查说清楚了,现在几级法院都不说回避这个当时判决书中唯一的证据,但仍然说此判决是正确的(见仪陇法院的回复和高院的电话回复)理由是什么呢?前面签字站不住了,那就另外找一个:你在场!好了我们就说这个你在场,证据1:罗庭礼给仪陇县县长的报告中明确说我不在场,面都没見过!2:建议书中也明确我不在场,此交易与我无关!由此看来上一次是强加是我签的字,这次是在次无视建议书及罗庭礼本人在给陈科的报告中堤及的我不在场的证据,又要强加于我了,这是为什么呢?我理解的就是官官相护,欺负老百姓也欺骗督导组(向督导组汇报我在场),更为可笑的是明确告诉我,房产所有人在房产交易中别人可以代为签字,随便找个人签上房产所有人人的名字就合法了,妈呀,这是要打算修改法律!真敢说!具体到我这个案子,我正当壮年,中专毕业,法人代表,自已在场还要一个80多岁小字文化程度的人签字收钱,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合理嘛!但法院说合理合法,至于你有证据不在场,直接无视,总之法院是正确的!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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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2 07: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1-11-14 17: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会饶人。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23: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拍客 发表于 2021-11-14 17:23
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会饶人。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谢谢关注!法院数次强加于我,笫一次仪陇法院强加以我,非说字是我签的并收了钱的,我找了仪陇法院数次,经办法官拒不见面,反复认定字是我签的,依据这个证据判案是正确的,至今仍不认识自已是枉法判决(見仪陇法院的回复),这又经过多次申诉,中院高院仍是依据仪陇县法院提供的这个伪证,枉法判决和裁决。这次高院在司法教育整顿督导组要求复查此案的情况下,终于电话承认了,字条不是我写的,钱不是我收的,字也不是我签的,既如此根据事实和法律这案就是判错了(正如检察建议书的结论)是冤案,应予纠正。但是可笑的是高院在电话中又说虽然这是伪证,我们不说它了,根据其它的裁决和判决你是卖了房子的,天老爷,其它的判决和裁决都是依据这个判决作为基础的,证据还是这个证据(收条)就如一座房子,地基是沙子的,房子不会倒吗?再修一座房子,仍是这个地基,房子还是要倒,我们普通人都知道这个道理,难高院不明白,高高在上的法官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呢?理由的牵强加上推理还是说我卖了的(拿不出任何证据),看来这次又要强加于我了,并声明向上督导组报告我是卖了房的(继续欺骗忽悠上级,仪陇法院也多次这样欺骗要求复查的上级多个反腐部门),这样作,我的理解是抱团司法腐败,团团伙伙,害怕拔出罗卜带出呢,多个“胡笑伟”式的腐败法官得到处罚!保护伞!大大大的保护伞!!!通个这件事,我充分的认识到中央搞司法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看到了腐败分子们低估了中央反腐除伞的决心和信兴,但是我们老百姓相信党央一定会把反腐败进行到底!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下面是漏网腐败分子害群之马反面教材彭华枉法判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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