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一条新闻非常欣慰,男子陈某某家境贫困,虽然63岁还在无锡的一工地上挖土方谋生。因年龄超过55岁不能继续在工地干活,为保住工作不得已办了一张假身份证被抓获。意外的是,日前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依法对作出不起诉决定。
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的做法引起了关注,吴钩也不得不为此决定点赞。陈某为了维持生计办假身份证,社会危害性小。大家都知道治国安邦不能靠法家,而要靠法治,但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冰冰的法律一定不是善法。
“当严则严”、“当宽则宽”。这次不起诉,并非检察机关“法外开恩”,而在遵守“宽严相济”的原则。如果一个人被逼无法生活,下来他会干什么?因此,宽恕陈某某不仅仅为了他,而是为了全社会都好。如果我们效仿秦国和法家,结局将是什么?
何况我国法律规定60岁是退休的年龄,陈某某63岁了,他干了一辈子,到了退休之年还需要出门打工,靠苦力维持生活——这是谁的责任?
一个人为贪欲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宽恕陈某某传递了司法温情,弥补了政府之不足,也符合更多人对公平正义的认知!
为了保住在工地打工的饭碗,违法买假身份证“减龄”的63岁陈某某“当宽则宽”,贪腐几千多万的贪官可以“当宽则宽”吗?
还真有!
据报道,黑龙江省一处长祝某某被指控贪污2000万元、受贿600万元,其辩护律师辩称,祝某认罪认罚,态度诚恳,退赃达8000万元,远超过指控金额,应对其从轻。最终,积极退赃成为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的理由之一。
天啦,法律能这么玩吗?花钱就能买罪?人民公仆贪腐2600万,一年花5万就能够陈某某至少生活500年!这样的贪官能“当宽则宽”吗?而且,祝处长不是初犯,而是贪腐的老手,2017年刚因犯贪污罪被黑龙江省孙吴县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已经宽了,还要宽吗?
去年,女辅警许艳把数名官员搞到床上,一审判处许艳有期徒刑13年。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黑龙江勃利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祝某某13年。风尘女子没有贪腐,变相协助政府肃清贪官污吏,竟然就判了13年。祝处长贪腐2000万也是13年!
而且,祝处长明明贪了2000万元,怎么会退赃8000万呢?剩下的6000万是什么钱?他为什么有那么多钱?更让吴钩百思不解的是,既然6000万没认定是赃款,怎么叫退赃呢?贪官出事了,只要肯多退赃就能从轻,这不是变相鼓励贪官多贪腐吗?
六旬老人为生计办假证不起诉,没错!官员贪腐两千万退赃八千万从轻,天下奇闻!若“当宽则宽”不宽,“当严则严”不严,必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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