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友反映执法车辆乱停乱放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关于“嘉陵区紫府路人行道上停放一辆执法车,阻碍行人通行”的帖文已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1年11月12日晚,火花街道办执法中队所属的执法车辆(川R·EB050)停放在嘉陵区紫府路人行道上的现象确实存在。当日18:00下班时,由于火花执法中队办公室门前停车位被其他车辆占据,执法人员临时将该车停放在据办公室不远的紫府路人行道上,待夜间中队上班时使用。夜间中队值班人员上班时,发现该车辆发生故障,无法启动,只能将该车停放在原地,同时联系汽修厂,汽修厂答复称次日上班来维修该车辆。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了当值驾驶员交通法规意识淡薄,思想作风松懈,认为只是暂时停放,未按照相关规定停放车辆。针对该问题,火花执法中队对当值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扣除当月绩效补助200元,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并在全中队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组织全中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规范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嘉陵综合执法队伍形象。 感谢网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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