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的处罚决定。证监会表示,康美药业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虚增巨额收入300亿元,虚增利润40亿元,对其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田等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ST康美2020年7月9日晚公告,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家属的通知,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6]
2021年10月27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兴田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0]
2021年11月12日,“康美案”一审宣判,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 [11]
2021年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证监机构人员、新闻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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