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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和低层住户如何达成一致?四川“老破小区加装电梯”的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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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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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四川省住建厅对四川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进行了解读。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高层和低层住户难以达成一致是最大难点,这也是当前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引发纠纷的关键原因之一。在原四川省电梯增设条件中,业主同意比例为:“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这意味着,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无法进行老旧小区电梯的增设,从而出现“一户拦全栋”现象。
电梯2.jpg
      对此,《指导意见》进行了重大修改。通气会上,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取消了“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将业主同意比例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指导意见》施行后,“双2/3参与,双3/4同意”业主就可以进行编制方案、申报部门审查等程序,这样就避免出现“一票拦全栋”不合理现象。
       该《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制度性的优化设计旨在破解当前老旧小区改造中电梯增设难的问题:
       1、优化业主同意比例。一是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按照《民法典》共同事项表决的规定,将原电梯增设条件“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二是对异议调解推行“两调一诉”。参照成都、上海、杭州等地做法,结合四川省实际提出:“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程序解决。‘两调’: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一诉’: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是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在调解中予以优先照顾。
       2、优化政务服务。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将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提升了办事效能。二是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施工许可,深化了简政放权改革。三是明确要求各地推进“一窗式”受理、审批、办结,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审批便捷、监管到位、服务更优。
       3、强化后期管理维护。一是强化电梯制造企业责任,做好质量技术保障服务。强化电梯增设后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安全监管,保障电梯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二是鼓励统一采购电梯增设和电梯维保服务,降低成本。
       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降低老百姓进行电梯增设难度和门槛,为基层和群众做好政策指引。《指导意见》提出,在“十四五”期间,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原则,做到“能加则加,愿加快加”推进全省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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