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嘉上煤业有限公司大庆二井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乐山市嘉上煤业有限公司大庆二井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报批前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乐山市嘉上煤业有限公司大庆二井扩建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乐山市嘉上煤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楼房村; (5)项目建设概况:本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矿井布置3个井筒,利用矿井原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扩建工程。矿井扩建后共划分为一个水平(+80m水平)、2个带区。首采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建成后,预计达到300kt/a的生产规模。 二、污染物产生、防治及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井下粉尘、原煤及矸石输送粉尘、原煤/矸石堆场及装卸扬尘、道路扬尘、食堂油烟。 井下粉尘:井下各主要巷道内均设置有防尘洒水管道;采掘工作面布置洒水、降尘设施,在采取以上措施之后,可以将井下粉尘产生浓度控制在较低水平。 原煤及矸石输送粉尘:原煤和矸石在地面转运过程中,特别是在采用机械运输及转载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粉尘,为防止粉尘污染工作环境,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在现有设置顶棚的基础上,在生产系统的给煤点,转载点设置局部密闭罩排风;煤、矸转运处及空气中粉尘含量较大处均设置喷雾洒水管路和装置进行湿式除尘、降尘,并定期对上述各产尘地点进行清扫,防止粉尘堆积。 原煤/矸石堆场及装卸扬尘:原煤堆场全封闭设置,对原煤装卸堆场进行顶棚遮盖、四周设置密目防尘网进行遮挡和洒水抑尘。 道路扬尘: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对车辆运输进行遮盖措施,及时对道路进行清洁、洒水等措施。 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效率大于75%)之后通过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矸石:由五通桥区大庆机砖厂全权处理,所出地面的矸石均在当天运走,不影响煤矿正常生产;污废水处理污泥: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废油及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内衬垃圾专用袋)收集之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4)减噪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网络链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6RpHJPCexto4HX6oAeWA 提取码:ssmu (3)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乐山市嘉上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旭坤 联系电话:18583340111 邮箱:214248764@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楼房村 (4)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省海蓝晴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科西一路78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1848215789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写信等方式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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