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官驿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因青龙正街100号和青龙正街102号两个院落长期共用院外垃圾池,未在院内修建垃圾池,但并非院落无条件设置垃圾池。 2、社区工作人员未在任何居民窗户下摆放垃圾桶,也未对此事存有异议的居民找麻烦。该投诉不符实。 3、11月19日,根据垃圾不出院落的原则,已对青龙正街102号原路口公共垃圾池进行拆除,现将在青龙正街100号院内设置院落专用垃圾池;前期水井坊社区工作人员已在院内设置垃圾桶,也告知院委会,后期会对垃圾池进行拆除,请院内居民做好在院内投放垃圾的准备。 4、针对垃圾清运情况,社区会向街道及环卫反映,加强垃圾收运频次,及时进行清运处理,避免造成垃圾成堆。 5、水井坊社区工作人员已将你的诉求转达至院委会相关负责人,院落属于居民自治,如你对本院内垃圾池选址有意见或建议可向院落委员会进行沟通协调。院落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美好社区建设离不开居民的共同参与。
锦官驿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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