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狗咬人”的瓜还没有吃完,江苏盐城的瓜又“上市”了。这个时代是“瓜”的时代,前瓜未摘,后瓜又熟,天天有瓜,永远吃瓜。
11月21日,微博为“@盐城董明明涉黑冤案”突然发布了一条微博,立即引燃了网络。该微博是这样写的:
“男主角罗真,盐城法院领导。女主角是我董晶晶。我的丈夫滕长城和弟弟董明明被他们打成盐城建国以来最大的黑社会,分别判处19、21年。我家一直负债累累,如今家破人亡,房子又被没收,我与三个小孩即将流离失所,被迫成为法院领导的玩物。”
不仅仅博文,下面还附了几幅聊天截图和一张一男一女接吻的照片。男的是法院领导罗真。女的是黄晶晶,即为爆料者本人。
一位女性自爆自己成了法院领导的玩物,这瓜确实不小。大家正等着吃瓜。当天,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的通报就下来了。
通报中承认,网图中的男子罗真系亭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目前罗真已停职接受调查。
前脚刚举报,后脚就通报,这次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应对舆情的速度真快,值得点赞。
可是,有位叫张新民的律师和网友“伍雷洗冤”在微博上又传出了另外的消息:爆料举报者董晶晶被公安人员带走了……
于是,知名网友“大漠鱼”在一篇题为《曝光法院色狼领导后,爆料人被强行带走删帖》的文章里称,他联系董晶晶核实此事时,董称公安找她核实发微博的情况,希望她删除微博。警方要求其删贴的理由有二:
一、被举报人罗真不是法院领导,“法院领导”一词出现在微薄上,打击面太宽,损害了法院形象。
二、从图片上观察,女方在接物的时候挺“享受”,不存在“被迫成为玩物”的意思。
公安要求举报者删帖的理由太奇葩了!
罗真是亭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难道不是领导吗?谁才是领导?萝卜有大小,大萝卜是萝卜,小萝卜不是萝卜吗?领导也有大小,大领导是领导,小领导就不是领导吗?即使小领导不是领导,老百姓见了当官的,都习惯尊称领导,这也是罪过?
何况董晶晶的微博第一句就说“男主角罗真,盐城法院领导”,这分明是说“盐城法院领导”特指的是“罗真”,小学生都能看明白,为什么公安非要把全天下的“法院领导”与“罗真”扯一起?
至于公安认为从图片上女方在接物的时候挺“享受”,不存在“被迫成为玩物”更扯淡了。是否“被迫成为玩物”必须调查才能得出结论,公安能以一张图片怎么得出女方挺“享受”?这未免太主观了吧!何况这世界上的强颜欢笑还少吗?
董晶晶所说是否真实,吴钩无法确认。不过,董晶晶那条爆料举报罗真的微博确实删除了。
删除后董晶晶又发了微博:还能有阳光吗?此时的我更多的是无助,害怕,呵呵。删吧,毕竟你还有三个小孩。嗯,我出来了。头好疼,好累,做什么都是错……
11月23日,又发出一条微博:让我不要接受媒体采访的,让我不要在微博说话的!如果再让水军继续作妖,我董晶晶就不会顾及继续维护我们盐城的形象,江苏的形象了!你们受影响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那些打着关心我不停的往我家跑的领导们,你们这是算什么呀?我昨天给你们看了另外一小部分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违纪的图片证据,怎么着,一下子水军就全出来了?想干什么呢!
罗真已停职正接受调查,董晶晶的举报是否属实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如果董晶晶诬陷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当地公安若以那两条理由要求董晶晶删帖,那恐怕是天下奇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