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6849|评论: 1

[群众呼声] 大石桥街道办:请不要答非所问回避关键,是你们代表政府、业主确定了物业服务方?[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25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前发帖询问眉山市住建局、大石桥街道办关于眉山万霖钱丰小区天富物业管家发的致业主的一封信里提到的“在政府部门和业委会及业主们的共同努力下重新确定由天富物业为服务方。”是怎么回事,是确有其事还是天富物业弄虚作假假借政府名义。
       130051tx1spc00easzsy41.jpg


       善于倾听民声、解决民忧的大石桥街道办确实勤奋,虽然此前论坛里反映街道办一黎姓领导抽烟的事情未见有下文([url=https://bbs.mala.cn/thread-16250537-1-1.html]禁烟标识是摆设?东坡区政府看看大石桥街道办这位领导抽烟的样子"帅"否?[/url]),但也是迅速对我的询问进行了回应,但是回复似乎是没有回应问题关键,避重就轻,未必堂堂政府工作人员看不明白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想表达的意思?
      我原文质疑的是:未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不知情也未参与同意,怎么天富物业就在政府、业委会、广大业主的共同努力下重新确定为物业服务方。希望得到回应的是天富物业所说的是事实还是假借名义,是事实是否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毕竟确定新物业业主却不知情,只有政府和业委会知情;假借名义的话,是否该追究责任,毕竟最终忽悠的就是业主,不排除为此可能损害业主利益,甚至影响政府公信力。也不知此举是天富物业在试探业主意见还是在挑战政府秉公执法为人民服务的态度。

Screenshot_2021-11-25-12-26-42-67_25c98a1535e7715.jpg


      但是,大石桥街道办的回复是“办事处何主任为保证小区稳定,疫情防控安全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经过多方努力现在小区内只有一家物业公司进行服务,保证小区服务安全。”,我该怎么理解这句话呢?是属于默认天富物业所说的是事实:确实政府介入后天富物业重新确定为服务方,何主任代表了政府(区政府还是市政府呢?),但是把业主放哪里去了呢?确定物业服务方业主不需要参与、选择吗?你大石桥街道办的领导应该是有记性的,前期小区闹矛盾业主的意见是在业主大会未召开并确定新物业公司前,天富物业只是暂留小区提供服务,重新确定为服务方是几个意思?

     回想之前何主任的顶头上司——禁烟标识是摆设一文的主角黎副主任面对当时业主要求赶走幸和物业、暂留天富物业暂时提供服务的诉求面露各种难色 ,连何主任都只能干着急,以致一直没有结果。没想到何主任一出马就搞定,不知是不是民(生)声与影响帽子的疫情相比,还是帽子重要,民(生)声可拖可敷衍可拒绝,帽子必须积极去保好?要对街道办产生直接影响的事情领导处理起来才跑的快。
130050bw3f9d5nf3m0mhd5.jpg

     不管怎么样,再次感谢大石桥街道办、感谢何主任为安全着想做出的决定,但还请何主任继续发力,听民声解民忧排民难,针对天富物业管家发出的致业主的信进行核实,如果政府协调后的本意只是小区未召开业主大会前,天富物业暂留小区,那还烦请街道办勇于担责,尽到主管部门的职责(寻求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要求天富物业消除影响,并要求其发布澄清申明,信是假借政府,尤其是业主名义。避免其暂留小区期间对以此“忽悠”业主,引发不必要的误解,影响政府公信力。
     当然,如果政府确实经过协调重新确认其为服务方,那还请回答:政府、业委会,把小区业主放哪里去了?是否合法合规?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9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1-12-3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
       2021年11月19日,眉山市天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致万霖钱丰全体业主的一封信”中提到“在政府和业委会及业主们的共同努力下重新确定由我司为服务方”仅是天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行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已经明确告知天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这种说法和行为不正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并要求其立即改正并给全体业主一个交代。前期小区存在两家企业造成小区矛盾多,企业自行协商后,幸和物业退出,留下天富物业暂时为业主服务。后期如果业主对现在临时服务的物业企业不满意,再行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感谢您的留言。
满意(0)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