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始后,山西省级政法机关落马的第一位厅级干部!
何振科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担任过运城中院院长、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多次信誓旦旦强调要反腐。
曾代表法院进京领奖
何振科,男,汉族,1955年12月生,今年66岁,山西翼城人,大学学历,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
197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他历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等。
2008年12月,他到了运城市中院,从那时起至2015年12月,他在运城中院工作了7年,先后担任代院长、院长。
他在运城中院工作期间,运城中院曾因获奖备受关注。
2013年,运城中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这一称号是我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公开报道显示,那次评选中全国409个中级人民法院,仅有5个中级人民法院获此荣誉,何振科作为代表赴京接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
当时,他对媒体说,“当事人送来的牌匾、锦旗、表扬信多了,告状上访的少了”。他还信誓旦旦地对媒体称,将通过对“廉”的考核,引导法官自觉形成司法良知,促使法官将法律、纪律等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
2015年12月,何振科成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2016年1月退休,退休5年多后被查。
在办公楼前设立了“举报箱”
多次高调强调“反腐”
值得注意的是,在运城市中院工作期间,何振科曾多次高调强调“反腐”。
比如,2010年6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当时,何振科振振有词地说,廉洁是公正的基础、前提和保障,廉政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
他还要求“大家要从这些违法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育,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一定要引以为戒,进行一次自我反思”。
再比如,2015年3月,何振科曾撰写了《加强法院党建工作 确保法院工作方向》的文章。
在文章中他写道,我们教育引导法官必须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公众的表率,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努力塑造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不断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他还提到,我们还在办公楼前设立了“举报箱”,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投诉和反映,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于违反“五个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对法官违法违纪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只是不知道,当年设立的“举报箱”,是否曾收到过有关于何振科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