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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季凉茶

广安区生态环境局收到投诉举报不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而以《信访条例》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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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8 17: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一)
(二)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
(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五)
(六)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IMG_20211209_161754.jpg
已邮政快递给广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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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9 17:32
加大对行政处罚的层级监督力度,切实整治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久查不结、过罚不当、怠于执行等顽瘴痼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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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10 08:34
广安区生态环境局还没依法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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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22 16:10
经调查,厦门某医院存在将其化粪池污泥等危险物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公司收集的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即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本案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为11700元,不足20万元,按20万元计算,故厦门市生态环保局对该医院处以3倍行政罚款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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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27 10:51
收到投诉举报申请书还没依法做出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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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27 14:06
2021年5月8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厦门某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发现该医院将化粪池污泥(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HW01类)交由厦门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收集。经查该环保公司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分别向该医院和该环保公司调查取证,制作相应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并让该医院提供了其与环保公司签订的《xx医院化粪池清理合同》、验收单、清理费支付凭证,证实了该医院存在将其化粪池污泥等危险物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公司收集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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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经调查,厦门某医院存在将其化粪池污泥等危险物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公司收集的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即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本案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为11700元,不足20万元,按20万元计算,故厦门市生态环保局对该医院处以3倍行政罚款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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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



1、加强对固体废物受托处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在业务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相关业务许可证进行审查,确定合作单位具有业务许可或在拟合作业务范围内。如本案中的环保公司,可在化粪池清理合同签订前,对该公司是否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如无,则不宜签订合同,或将该要求设置为生效条款,并限期完成。

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书写和妥善保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可知,《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涵盖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医疗废物(HW01)范畴,故其应遵循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实务,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时、完整登记或书写移交记录,确保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环节均有迹可循,符合危险废物处理要求,避免管理风险或法律风险。

3、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新规学习和培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新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相继发布,其中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均规定了相应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可组织学习,识别其中的环节风险,查漏补缺,避免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相应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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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2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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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季凉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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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条 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第一百一十四条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七)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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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28 15:07
广安区生态环境局这些天在干什么?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3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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