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支持成都市城市改造工作的推进,停止拆迁那种是不对的(不是妄议中央政策),有的地方的住房包括商铺已经太陈旧了,处在原地反而影响了城市的进行,而且太老旧的改造起来危险性还非常大;
第二,支持改造,但是不是盲目改造,必须公示(也就是透明化阳光化进行公示),必须经过审查资金到位情况,包括未来规划情况,一概应该是中央批准之后并且公示之后拆迁工作才可以正式进行。经过这么多年我们发现以前那种城市改造是开发商负责带来的弊端太多,而且也不利于城市的总体规划等等面临着法律政策经济问题太多,因此一概是政府进行,可以有着一些奖励措施,比如在什么时候签约的,在什么时候搬迁的给1-3万元左右的奖励;
第三,就成都市来讲,不要再提什么摇号等等,什么购房资格等等,只要是有钱没有征信限制就有资格买房,开发商来讲别人不卖房哪有资金回笼呢?就包括这次成都市改造来讲非常赞成现在绝大多数的做法:货币+房屋安置,即明确旧房改造是多少钱,由原房主自己去选择房屋(推荐已经是建设完毕乃至已经投入使用的小区),新房选购后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有多的钱给原房主,如果选购房子比较大那么是拆迁户自己补钱给开发商,也不限制在什么地方选择房屋,政府只是推荐,既推进了改造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开发;
第四,既然是政府拆迁,就意味着不是一概就是原地建房,比如川大鸳鸯楼真心没有必要再存在,怎么就不可以在那一片改造修建四川大学学生宿舍楼,为什么让学生住着几十年前的危楼?包括建设其他,比如小学和中学,也包括建设有关写字楼等等规划,建设住房就要把商业楼栋和住宿楼栋分开,不要下面是商铺上面是住宿,这样纠纷未来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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