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网发布了一条,关于教师法的修订草案,目前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的进程,意见截止时间到12月20。
具体对应内容链接如下:(主要看上面图片对应的附件)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48/202111/t20211129_583188.html
在这个教师法修订草案里,释放出了哪些信号,有哪些重要信息需要注意呢?
老师第一时间来给大家解读一下,大概分为以下几方面:
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学历要求有所调整
大家都知道,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中小学(含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专业课(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等类别。
那么本次教师法修订草案里现在,对报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第十六条(学历标准)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四)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实践工作经验;有特殊技能者,可放宽至专科毕业学历;
(五)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特殊教育的学段,分别具备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专科、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发现了没,如果修订结束,也就意味着以后考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历有所提高,都分别比原来的要求高了一层:
幼师以前是幼师范或以上,现在是大专, 小学原来是大专,以后就是本科等。
另外一个体现出来的就是对学位的重视,明确提出要拿到对应的学位。所以对于有些只有毕业证没有学位证的同学来说,以后同样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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