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全国第10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人民广场开展了以“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以悬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横幅、集赞送安全头盔、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服务台、摆放道路交通事故展板、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单及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方式,全面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同时,民警还向市民宣讲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超员超载等事故案例。 活动现场,还展示了事故车辆和不达标车辆,并结合各类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事故案例,分析解剖事故原因以及处罚依据和事故危害后果。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双林:“ 这些车都是非法非标的三轮车,这都是我们平常处理的交通事故,全部都是交通事故车辆,所以今后像这些车辆都不要去买了,买了之后我们都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我们都要收缴。” 当天,在阆中宾馆路口,交警部门还对未佩戴安全头盔与系好安全带的摩托车、电动车、汽车驾乘人员耐心讲解交通法律法规。并现场为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员发放安全头盔。 不少电动车驾驶员从交警手中接过崭新的安全头盔,在向交警表达谢意后,承诺今后骑电动车出行一定佩戴好安全头盔,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据了解,当天,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50人次,警车10辆,悬挂宣传横幅8副,摆放宣传展板18块,宣传材料5000余份,发放安全头盔300个,接受前来咨询和受教育群众达到8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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