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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4809|评论: 4

[群众呼声] 见缝插针收费搞钱真的好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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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交通局侧门这里,公众车位竟然被人圈地收费,近日一个女的垮个包包,收入颇丰,还在别个轮胎上乱画。
我看了一下,有个收费牌子,写的叫公共资源占位用,逻辑不通,什么叫公共资源占用费?停车的就是公众,公众资源公众用,想搞钱也不是这种不通的逻辑。据了解,并没有私人上锁占位,也没有说哪个车位是他的,也没有其他私人长期霸占车位的现象,都是不特定的车随停随走,真正的公共用车位!
公共资源公众用,你凭啥收费呢?城市本拥挤,车位不够,不停车位交警罚款搞钱,停车位你收钱,见钱眼开吗?

而且这个收费妇女,根本没发票,车子出问题也不赔,收费也是凭估计时间。
理应赶走无理收费敛财的人!!!
要是我们每个人,都圈一块地或者一块东西,要呼吸我圈子内的空气我也要收费,成何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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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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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8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及《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城区和经开区城区机动车道路内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巴中市巴州城区和经开区城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8〕35号)精神,道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依法进行停车服务收费。巴中市交投运业有限公司为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取得巴中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经营权,负责路内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并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巴中市交通运输局侧门路段,目前未进行智能化建设,该路段收费时段仍然按照原收费标准《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巴价发〔2014〕202号)执行,收费标准为:停放4个小时内2元/泊位,超过4小时后1元/泊位/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全天不超过10元,收费时段为早8:00-晚20:00,晚20:00-次日8:00免费停车。该路段仍为传统人工计费收费方式,公司为每名泊车管理员配备了足额的正规停车发票,并安排公司专人对泊车管理员收费行为进行督导检查,致力于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停车服务。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出行环境和停车服务,避免原人工计时收费模式下的泊车员和车主矛盾问题,科学透明计时收费,巴中市交投运业有限公司结合巴中实际正在依法实施巴州城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智能化建设。通过搭建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开发应用“巴中市智慧停车”微信小程序、停车APP等,为车主提供剩余车位查询、停车导航、车位预约、自助停车、在线缴费等便捷停车服务,方便市民出行和停车。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1-12-1 18: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1031214586 发表于 2021-12-1 18:07
楼主是个有见解的人。

公共资源公众用,当然不该收费!再收,我就要采取下一步措施了!

发表于 2022-5-10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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