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贝壳找房 1、益处: (1)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转让麻烦。如果以父母名义买房,今后过户给孩子需要办理“赠 与”或“继承”手续,赠与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同时这两个手续耗时耗力,不如直接将房地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 (2)可以规避家庭破产风险。监护人破产时登记在末成年人名下的房产.父母只有管理权,而没有所有权,可以免于执行。 (3)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后期会被分割。 2、弊端: (1) 不能贷款购房。未成年人无偿还能力,而日银行发放货款的对象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末成年人购房不能进行银行贷款。 (2) 成年后父母无权处置房产。虽然由父母出资购买,但是子女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由他们来处理这套房产。如果父母想要卖掉,必须由子女的书面授权,表示愿意出售这套房产,由父母代为办理,同时还需要进行公证。 (3) 父母离异,收益权归抚养者。从法律上讲,未成年业主的房产归未成年业主所有,并 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当其父母离异时,双方都无法分得该房产。但是,从抚养权角度 看,谁取得了子女抚养权,谁就可以取得对该房屋的使用及收益权。 4) 父母想再收回房屋有困难。父母出资购房房,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就意味着子女对 该房屋拥有所有权。若父母年老,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 大的法律障碍。现实中也存在子女将房屋出卖,不让其居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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