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考几个问题。1、如果取消收费,有的上班的或者个别人占着车位整天甚至好几天,导致公共车位供应严重不足,这对其他社会人人群是极大的不公平。
2、路边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本来也是提供临时停车用的,决不能成为个别人群为自己服务的工具。使用公共资源付费合法合理。
3、收取路边临时车位停车费,事实证明可以提高车位的使用效率,避免长期停放的“僵尸车”,真正发挥临时车位的功能和价值。
4、但是收取费用,公共资源也具有社会公共利益性质,在收费时必须兼顾市场化和公共属性结合,制定合理的收费机制。如半小时内免费,按区域等级制定不同的收费等级,夜间小区外侧车位大幅降低费用或免费(参照江浙沪部分地区)。
5、公共资源收费必须公开公正,收取的费用也必须用于社会公共建设和民生之处,才能真正贯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收费绝不能成功个别利益集团敛财的工具。
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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