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些评论,有的说都有道理,有的说的却没道理。
试想,一个退伍军人,现在靠摆小摊谋生,这是他自食其力,不抢不偷,是光荣的!14楼说他:这个“退伍军人”本身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军人,没有把在部队学到的人生历练用在建设家乡上,而是因没有找到工作发私愤、对社会及度的不满和仇恨,蓄意制造事端、污蔑城管、扰乱视听、破坏和谐、影响社会治安。我觉得这顶帽子是不是太大了点?
说他没找到工作发泄私愤?可是你想过他为什么没找到工作吗?改革时几千万国企工人都下岗了,有工作的都没工作了,能怪他这个退伍的军人自己吗?说他蓄意制造事端,污蔑城管,扰乱视听,破坏和谐等等,呵呵,14楼还真会上纲上线呢!要知道,一个人最起码的生曾存权利都被剥夺了,还谈什么和谐!我知道城市管理的重要性,管理好城市是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但是想过没有:一切都要以人为本!否则,其他的什么和谐等等都是废话!
顺便路过,看了后感到心中不平,所以说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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