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份经中介介绍,前往位于东大街牛市口新希望D10金碧辉煌的售楼部购买了网上宣传,中介介绍,置业顾问口中所谓的成都最顶端的天花板精装“公寓”。
购房时,销售人员带我参观了所谓的“公寓”样板间,宣称房间里的厨房,浴缸,马桶都是交付标准。
后经多方了解,新希望所谓的高端“公寓”原来属性产权是“办公”性质改造成的。
在签合同时,销售人员根本不给时间让业主看合同,告诉消费者合同都是一样的模板,只是楼层和面积不同,指哪签哪。
签订认购书和合同后,置业顾问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副本。恶意转嫁责任,让客户放弃对这部分的追索权,开发商任意行使,造成阴阳合同。
有的人要问了,不看合同干嘛要签?首先请记住这个前提:“购买公寓”
新希望开发商明知道办公房屋不能精装修,还让业主们和第三方装修公司签合同,这明显是在转嫁风险,新希望怕后期强拆算他的,就忽悠我们再去签一个装修合同
而根据相关规定,办公用房不可用于居住,若未经规划变更许可,就将办公用房私下改造成住宅,则属于违法建设
如果另行签订房屋装修的委托协议,委托方的主体就会发生变更,如果房屋的性质发生变化,装修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风险有可能会转嫁。
现在很多楼盘,用地是商业用地,得不到建住宅。所以。报建的时候,就写的是写字楼。建好之后验收,也是写字楼的样子来验收。验收之后,开发商才给你改成公寓。然后签合同时让业主和装修公司签,如果国家政策强制拆除,新希望会把责任转嫁给客户。
我以为这种可耻的行为只会出现在小开发商,没想到在成都本土500强的新希望企业也有,买这个房子的客户大多是很喜欢成都但是无奈没有购房资格的外地朋友,且总价都在200万到600万之间!现在办公不能住人的政策已经在,海南,昆明,南京等城市实施,如果成都也下了政策,花天价的外地朋友有房不能住!虽然我已经被套路了,但不想更多的外地朋友被坑,认为四川都是骗子,成都企业都是骗子。
希望政府能重视,拜托了
其实我心里也怕怕的,因为维权已经被威胁恐吓很多次了,整夜整夜失眠,但是我坚信在法治社会,不管对方背景在强大,只要我正常维权,我愿意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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