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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讨薪被拉黑求助[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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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2日在(河南正华电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从事电话客服工作,属派遣制员工,由正华电讯派遣到武侯区科华北路66号中国联通,做电话客服工作,工作内容是接听10010用户来电,其中岗前培训100一天共培训了15天,试用期3300一个月,工作了9天后觉得此岗位不适合于是依照法律规定提前了3天告诉了公司需要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组长及其他两位负责人明确告知我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要在上7天班才能正常发放工资,于是我就叫他们拿出相应的法律条款,如果有类似条款,我肯定遵守,如果没,我肯定不能接受这种无法律依据无理要求,当我叫清算工资的时候被组长及另外两位负责人一一拉黑,还相互商量说不用理我,欠薪都欠的如此理直气壮,从11月1号至今的工资一分没有发,共计2865.51元,如此法盲的负责人还压根不怕政府部门的监管,真是无耻至极。

《劳动合同法》第73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规定》第9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全面依法治国、崇尚劳动光荣的今天,河南正华电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视法律为无物,把公司“家规”凌驾于法律之上,“我的公司我做主,谁不服管就罚谁”,容不得旁人置喙,此类“奇葩家规”在挑战法律的同时还在蚕食着众多就业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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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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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6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合同直接去仲裁啊,在这里发有啥用
发表于 2021-12-9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善忘EHQM   :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河南正华电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与您的相关问题,请您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我局进行现场情况反映,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办案规定依法进行受理,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诉求,也会告知您相应的办理渠道。(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栋三单元311;电话:85064377)
以上情况因您未留有电话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您,请您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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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劳务派遣为什么要允许存在,简直是毒瘤。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3 18: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袋 发表于 2021-12-9 15:28
这种劳务派遣为什么要允许存在,简直是毒瘤。

近两年,突然冒起各种中介,各种外包,从最开始的租房延伸到了就业,严重破坏就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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