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无主古墓,相关文物也都属国家所有(法律规定)。
就算你爷爷不是毁墓人,坟地的东西还能往家弄?
就算贪个便宜抬回家,也要看有啥好用处吧?
就算有用,也不能把故人的遗物往猪圈垫吧?
就算垫猪圈了,也不必高喊“好十几年”吧?
就算又无用了,也该妥当放起来吧,扔了就了事了?
就算事情都不是你做的,这种事还能宣扬么?
就算宣扬,也非要拉上你“爷爷”老人家不可吗?
就算宣扬,也可谦虚虔诚一点,至少不带情绪吧?
就算带情绪,也不必“好十几年”“扔”洋洋得意吧?
就算不是古物,家传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往外卖吧,败家不?
就算要卖,也要看是不是自己的东西,有没有处置权吧?
就算是自家的东西,也不值钱,开口“多少万”,贪不贪啊?
就算卖出去了,别人祖上的墓碑卖的钱你也真敢收啊?
希望哄笛借此事有所领悟,有点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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