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12月17日讯(记者 张宇 卢永洪)记者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12月17日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自12月19日起,预测我市 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有短时出现重度污染的风险,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1年12月1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与此同时,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2月1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12月19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 工作日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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