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民事案件严重违反规定办案,有案不收或者拖延立案,有法不依,违法裁判等行为,违反《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收到诉讼当事人诉讼材料及证据不出具收据。本人通过诉讼对营山县人民法院办案进行了摸底,发现人民法院几乎失去职业道德,在审判民事诉讼案件中,几乎是违法裁判:不讲实事求是,歪曲事实,不依法裁判,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缺乏法律依据,违反证据规则分配举证违法。支持违法违约者,制裁守法守约者是营山县人民法院的审判要点,负面支持违约者继续违约,致使违约者范围扩散,让更多的人成为违约者,导致每年民事诉讼纠纷案件持续上升,这是事实,不可否认,本人讲的属实,有证据在手。请社会各人士及平民百姓亲自参与体验对营山县人民法院办案进行摸底,让你们正确地掌握营山县人民法院到的是个什么样的法院,不要看墙壁或横幅上“公平公正”这几个字,这是几个广告字,在日常中广告是夸大说法,要亲自参与才能知道事实真相。有这样一句话“石头砸在别人脚上,自行不感觉到疼痛”,所以什么事都要自己亲自去体验,才能认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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