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政府虎胆鱼肉百姓一地卖二主,招引资成儿戏;法院法官利用职权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推翻“三级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一、叙永县政府虎胆鱼肉百姓一地敢卖二主的事实
1.2013年4月5日叙永县南方物流公司与叙永镇政府签约购买涉案土地。2013年4月9日,据川财0602号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算票据编号:0076916441号、川财0602号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算票据编号0076916428号向叙永县叙永镇政府交
(下图为2013年4月叙永县南方物流有限公司向政府支付的征地款凭据)
2.2014年杨华卢受让原金叙水泥公司的股权(杨华卢90%;张金权10%)将金叙水泥公司名称变更为叙永县南方实力商贸有限公司。2014年7月31日据川财0101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票据编号:0849644155号向叙永县国土局缴纳37亩土地出让款3080158元,(征得叙永县南方物流公司与叙永镇政府签约的37亩地(原金叙水泥公司土地)。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下图为2014年7月叙永县南方实力商贸有限公司向政府支付的征地款凭据)
二、叙永县政府绿化用地充当工业用地出让招商引资导致企业重大损失而拒赔的事实
1.《叙永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于2015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总规修编将该宗地的土地性质规划为绿化用地2017年11月原味农品公司在取得该宗土地的所有权时,叙永县国土局仍然把绿化用地以工业用地出让给该公司。县政府进行招商引资后原味农品公司对该地块进行项目新建。大量的资金投入项目通过专家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叙永县政府却以该宗地为绿化用地终止了该公司的项目开发。至今天不给予赔偿。
(下图为2015年1月将该宗地的土地性质规划为绿化用地2017年11月叙永县政府将绿化用地以工业用地性质出让给叙永县原味农品公司的凭据)
三、 叙永法院法官利用职权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推翻经本级基层法院、泸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的“三级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充当保护伞。已因此逼人死亡!造成众多家庭陷入困局的事实
1、叙永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川0524民初2745号,2746号,2747号,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川05民终261号,(2020)川05民终271号,(2020)川05民终256号】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民申4586号,(2020)川民申4587号】均明确南方实力公司将南方物流公司股金作为债权转让给原味农品公司不具有有效性。
(下图为2019年0524民初2745号叙永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认定南方实力公司将南方物流公司股金做为债权转让不存在有效性事实的凭据)
(下图为2020年05民终256号泸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认定南方实力公司将南方物流公司股金做为债权转让不存在有效性事实的凭据)
(下图为2020年川民申4586号四川省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认定南方实力公司将南方物流公司股金做为债权转让不存在有效性事实的凭据)
2、2020年11月20日叙永县基层人民法院葛一波法官以(2020)川0524民初1360号民事判决书直接判决原味农品公司支付黄莲芳等6人相应对的股权价款420万元。于2021年4月6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曹天全法官作出(2021)川05民终178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决。
(下图为2020年11月叙永县人民法院(2020)0524民初1360民事判决书第一次枉法判决事实的凭据)
3、2021年9月9日叙永县基层人民法院张书祥法官以同一案源作出(2021)川0524民初2460号判决书对原味农品公司的债务抵销的请求视而不见。推翻”三级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明确债权不存在有效性的说法。硬说南方物流与南方实力公司是一体的。
(下图为2021年9月叙永县人民法院(2021)0524民初2460民事判决书第二次枉法判决事实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