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道玉林西路14号铺面的房主。铺面修建完成以来,我的房屋招牌一直是以隔壁两侧与我的房屋相邻墙体墙心为界设置。2021年初,芳草街道开展道路形象提升(招牌更新工作),更新招牌的工作人员向我方承诺,更新后的招牌范围、大小不变(同期,施工方向我发送了新招牌效果图,效果图上我的招牌的大小、范围均未变化)。之后,施工方按照效果图,开始对我的招牌打样(见图片)。
然而这件“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好事,却成为了政府“乱作为”的缺德事。当地社区向施工方授意,强行缩小了我的招牌面积,扩大了我隔壁的12号房屋的招牌面积(社区工作人员曾称呼12号房屋房主为“老领导”),导致目前我的部分招牌被12号所侵占。我多次向社区、街道、区级、市级机关反映问题,每次都被“踢皮球”,无功而返。
在此,恳请领导为我主持公道,责令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道协调施工方,归还我被隔壁所侵占的部分招牌,谢谢!
近日我高新区芳草街道党委委员谢佳电话回复我:街道办和社区不同意我以两家人相邻分割墙中线为界制作店招的诉求,让我必须同意让出我自己的招牌一部分给玉林西路12号邻居做店招,否则不给我做店招,随便我去告到哪一级。基层太过黑暗,恳请领导督促进行推动,让我一个小老百姓有重见天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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